餐讯网

餐饮人的掌上宝典,让餐饮生意不再那么难!

打开

请假未获批离岗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高院再审)

打开

8月1日起,重庆市餐饮、住宿业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打开

打上班卡后私自外出回公司途中被撞身亡是工伤吗?

打开

《2017北京市商委-物流标准化2017年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04月20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阅读1145

物流标准化2017年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推动建立社会化的托盘共用体系。鼓励各类生产、流通企业主体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支持补贴托盘使用方租赁标准托盘(不支持购买),或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开展社会化租赁共用服务,推广带托盘运输。支持围绕标准托盘和物流包装的循环利用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托盘与周转箱(筐)、包装联动局面。支持标准托盘应用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发展单元化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提高物流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支持与标准托盘(1.2m×1.0m)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货架、叉车、笼车、周转筐、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提高物流配送与包装标准化水平。支持仓储、包装、分拣、装卸、配送的流程服务标准化,促进物流单元化、一体化作业。支持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重点物流领域服务的标准化,建立企业物流标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支持物流设备服务商扩大标准托盘租赁和包装循环利用等业务,拓展增加服务网点,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加强标准化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托盘共用系统平台建设,拓展标准载具租赁、回收、流转监控等功能,整合托盘及包装市场领域资源,逐步推进由静态租赁到动态循环,由联盟交换向区域交换过渡。支持智慧物流配送发展,鼓励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设备技术应用,推广共同配送,建设标准化智慧仓储配送中心、智慧末端配送站。

(四)创新循环共用与绿色发展模式。支持集团企业内部在全国范围内带托盘运输,企业间“结联盟”、“结对子”共推标准化,以托盘(周转箱等载具)为单元进行订货、收发货,推动供应链全程“不倒盘、不倒筐”。支持探索回购制托盘共用系统和托盘服务市场,实行社会化开放式运营,推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支持从商品生产源头按照电商物流要求进行标准化包装,减少流通过程的二次包装。支持利用配送渠道、押金制、积分制等对电商物流包装物回收、重复使用。支持推广标准化精准包装,防止过度包装和欠包装,探索“周转箱+托盘”的单元包装和无包装模式。支持仓储配送企业与电商、回收企业合作,对包装物分类、再利用,推广易降解包装材料,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

(五)推进“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建设。鼓励农超对接、农产品基地直供直销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支持企业在津冀建设蔬菜、肉蛋等农副产品分拨配送中心、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支持产地冷链物流发展,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津冀建设产地预冷、冷藏中心,支持对冷链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支持农产品冷链监控系统、可追溯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上下游高效衔接的全程冷链物流服务。支持企业购买或租赁农产品标准化周转箱,逐步实现从地头到零售终端的农产品物流标准化。支持编制《“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设施布局规划》。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试点单位类别为: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从事终端销售的零售连锁企业、电商企业、农副产品(药品)流通企业、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专业组织(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依法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申报项目需在2017年8月15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5.同一项目已享受政府其他专项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试点企业承诺在试点期间能够向试点工作推进部门提供年度企业试点项目推进情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审计考核工作。

(二)不同类型单位的承诺条件

1.第三方物流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承诺在试点期间内,标准化托盘使用量达到90%以上,其中50%为租赁使用,实现带托配送、托盘循环共用、免检直通模式门店占到总配送门店的40%以上。

2.零售连锁企业。承诺在试点期间内,第三方物流及商贸批发企业直送门店的货物5%以上实现带托运输,托盘进入循环共用体系。以托盘为送(接)货单元、免验货(或延迟验货)门店数量占连锁门店总数的40%以上,且至少达到5家。

3.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承诺向物流标准化工作政府推进部门提供标准托盘、周装箱使用情况等。

4.协会(社会团体)、研究机构。承诺在试点期限内,相关规划研究完成。

(三)时间安排

企业应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报至各区县商务委,各区商务委应于2017年4月21日前上报汇总材料至市商务委。

申报指南及表单请申报单位登录信箱(wlc@bjcoc.gov.cn 密码87211776wlc)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松原  联系电话:8721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