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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部署》

05月22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626

强化民生保障 服务质量提升

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一方面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市人社系统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圳质量、深圳标准为引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围绕提升民生福祉、服务创新驱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各领域工作,多项重点工作取得新发展,多项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多项民生实事获得好口碑,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标准实践“深圳质量”,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投身国家战略,圆满完成中央赋予的贫困人口劳务输出试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对口湖南花垣、龙山,湖北郧西三县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对接试点工作,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招聘、精准施策以及招“两后生”等举措,确保“找得准、出得来、干得了、稳得住、过得好”,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和办法,达到预期目标,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特区力量,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有关举措被吸纳进全国性政策文件。截至目前,新招用贫困劳动力204人,跟踪服务1086人,招收“两后生”79人。迅速启动对口广西百色、河池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建立常态工作对接机制,明确未来三年劳务协作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驻村扶贫工作,制定出台帮扶规划,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多箭连发”战略举措,狠抓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激发供给活力。

大力推动《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实施,出台24项配套办法,53项主办任务顺利完成,从强化培养引进、深化举荐评价改革、完善激励措施等多个维度创新突破,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明显,人才队伍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年新引进全职院士6人,新增认定杰出人才总量相当于前3年认定量的总和,新增认定的国家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总量为上一年认定量的2.38倍,新认定“孔雀计划”人才同比增长了7.5%,引进留学人员同比增长49.3%,进站博士后人数同比增长45%,出站留()深博士后人数同比增长58%,引进市外人才同比增长26.15%

(三)严格按照国务院整体部署,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敢于放权、舍得放权、善于放权。

精简权责事项,取消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从业职业资格,停止国务院公布取消的6批次工种鉴定,扎实开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清理工作。推进强区放权建设,推动公共就业和社保经办“同城通办”模式;强化各区干部管理自主权,各区赴外招聘事业单位职员事项改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15项人才服务实现属地化管理;46项人社业务进驻区级行政服务大厅。坚持市场驱动,在华大基因开展新兴生物产业和基因组学人才自主认定试点,依托中智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人才服务平台,探索完善人才尤其是海外人才的筛选甄别和评价引进。创新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模式,对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考察评审等事项购买服务;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政务公开,梳理和公开逾百项权责清单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引进、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发放等多项业务流程精简优化。积极融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进人才园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全年优质高效服务27万人次;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100%9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

(四)提升民生福祉,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医保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建立三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平均医保记账比例80.79%。与平安集团合作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大额医疗费给予二次报销,惠及千万参保人,荣获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南都街坊口碑榜”深圳十佳民生实事金奖。深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医保总额管理试点,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形成具有全国性影响的“罗湖模式”。

(五)顺应时代潮流,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积极开展“互联网+人社”创新应用试点,拓展服务渠道,与腾讯、支付宝共建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社保、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多项业务加入“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场景;依托平安集团优势,推进“城市一账通”人社业务建设。实施智慧医保,在7家医院试点智能监管审核,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支付方式,与“支付宝”“财付通”“平安付”等网络支付平台合作,在16家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提高就诊效率,切实解决患者就医“三长一短”难题。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医保移动支付的城市,获评人民日报“移动政务服务十佳奖”。打造网端平台,率先广泛实现社保信息共享。推出人社业务咨询机器人服务,构建集12333、机器人、纸媒、网站、新媒体、服务窗口的立体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启动劳资纠纷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提高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丰富宣传手段,开通“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率先推出“人社直通车”线上实时交流互动栏目,获评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卓越奖。

(六)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加大开放引领力度,技能人才培养国际合作迈出新步伐。

建立中德智造学院、德国费斯托(中国)特色学院,与比利时合作建立HRD国际钻石分级实验室,促成深圳市与德国纽伦堡市政府、纽伦堡中法兰肯地区工商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加速推进“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改革。启动深圳中德先进制造技师学院筹建工作。

(七)按照供给侧改革要求,降成本补短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先后降低50%,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生育津贴,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通过“三降两补一浮动”,累计为参保单位及个人减负96.21亿元,其中为参保单位减负52.57亿元,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8.5亿元。

(八)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有力维护和谐稳定,有关经验做法得到充分肯定。

完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有关经验做法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肯定。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对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经验得到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全国推广。市仲裁院审理二庭获评2016年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

二、坚持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在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上取得新突破

在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的同时,系统上下紧扣事业发展难题,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大力实施积极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就业10.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3%,“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小组对我市开展现场考评,获优秀等次。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做好创业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调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等政策,规范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参与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修订发布《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失业登记管理。二是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成功举办高校毕业生春、秋季双选会,与深圳大学等6所高校合作举办9场校园招聘专场活动,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维持在90%以上水平。制定并实施专项帮扶措施,市区联动,1300多名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人员平稳退出,妥善解决就业帮扶历史遗留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四免”服务,开展“南粤春暖”“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举办近500场免费招聘会,通过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升级公共求职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启动“劳动保障服务巡回大讲堂”,开展外来青工文体节以及节日慰问和巡回演出等关爱行动。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高创业场租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标准,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相应享受四类自主创业补贴;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创业导师进基层,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和居民提供“一对一”创业指导;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流程,贷款发放首次突破3000万元;成功承办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和“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社会影响力持续扩大。

各区就业创业工作亮点纷呈。福田区开展“创业项目投资论坛”路演活动,融资额达3000万元。光明新区完善三方联动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用户累计达9316家。大鹏新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交通补贴,降低失业人员再就业成本。

(二)推进社会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全市总参保5521.58万人次,同比增加6%,各险种参保人数全线突破千万大关。社保基金收入1108亿元,同比增长5.5%,基金总支出411亿元,同比增长24.9%,当年结余697亿元,历年滚存结余4432亿元。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欠费补缴、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等规定。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已正式开展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修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新增两定机构507家,全市共计2418家;实施同舟计划,推动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新增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1297家。完善配套制度,着力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流程。二是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新增商事登记主体实现全覆盖,共计14000余网格开展个人参保信息采集,奠定全民参保大数据坚实基础。推动省内异地就医平台建设,42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省异地就医平台,实现290家机构省内异地直接联网结算。构建官网、微信、自助服务终端“三位一体”的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窗口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保南山分局征收窗口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借助邮政、银行、商保等社会资源,丰富社保服务渠道,全面拓展社保服务布局。三是社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健。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稳健开展基金投资运营;积极配合工伤、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工作,获得国家审计署好评;开展社保经办风险三年专项行动;加强社保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联合打击力度。

(三)大力推动实施人才新政,加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实现“质”“量”整体提升。截至2016年底,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6249人,确认海外“孔雀计划”人才1996人;全市突出贡献专家4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5人,国贴专家515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44.1万人;引进毕业生8.09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30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1.6万人。一是积极研究制定人才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修订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发放引才伯乐奖,研究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办法。二是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提高博士后资助标准,组织博士后校园招聘活动,启动博士后人员租用新能源小汽车试点。支持中科创客学院设立博士后创客驿站,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4家。三是探索人才评价多元化、社会化改革。实施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举荐制”。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出台实施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四是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技能菁英”工程,开展“鹏城工匠”评选,加强高技能人才载体建设。打造“深圳技能大赛”品牌,举办首次“工匠之星”技能大赛。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修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发放5000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券。技工教育加快发展,教学改革成果丰硕,校企合作纵深开展,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屡获佳绩。五是加大海外引才引智力度。修订“孔雀计划人才”认定标准。提高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标准。成功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和第一届中国深圳海外创新人才大赛。举办“海归人才智路演”“创业大讲堂”等系列公益活动。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试点。六是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修订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开展人才流动统计监测。举办第十八届人才高交会,组织开展赴市外毕业生招聘。建立华南区首家“一园多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中智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功吸引“何马网”等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深圳。

结合产业特点,各区先后出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如福田区“福田英才荟”计划,南山区“领航计划”,光明新区“鸿鹄计划”,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盐田区“梧桐人才”,坪山区“聚龙计划”,宝安区人才实施方案等。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政府城市治理能力优化提升。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吸引城市管理治理所需的金融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信息技术、教育、医疗卫生等专业人才加入我市公职人员队伍,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盘活存量,提升现有公职人员能力,稳定基层公职人员队伍,激发公职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一是主动出击延揽人才,优化公职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招考科学化水平,实施“双百苗圃计划”,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成功招录150名优秀博士、硕士充实公务员队伍,第二批“双百苗圃计划”招录工作顺利启动。全年招录其他公务员964人,公开选调市外公务员618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逾8000,并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和民办医疗教育机构举办了中高级人才专场招聘。二是实施专业化分类、精细化管理,提升公职人员能力。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气象职组、卫生监督职组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出台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建立以治校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激励机制。实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四类主体培训”和“赴港项目”,着力提升公职人员五项能力。三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公职人员队伍活力。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新建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出台鼓励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意见,有效推动我市体制内外人才的双向流动。四是加强基层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夯实城市管理治理基础。安排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双百苗圃计划”招录人员,统一到基层进行为期一到两年的锻炼。推动市直机关选派干部到新区挂职,缓解基层用人难。探索非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五是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公职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研究修订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大考核与晋升、交流、培训等工作的挂钩力度;扎实做好公务员奖励工作,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认真配合财政部、人社部核查全市津贴补贴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面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配合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实现区两院工作人员工资市级统发;落实国家调整警衔津贴标准,完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制度。坚持阳光安置,主动加强与部队沟通,调整相应政策,共接收军转干部 455名,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各区公职人员管理迈出可喜步伐。龙岗区深化公职人员绩效考核改革,盐田区推进干部勤政考核体系建设,为“东进战略”打造勤政有为公职人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依法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快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劳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出台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改革初见成效,省市共建盐田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稳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发布2016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三是强化劳资纠纷风险防范和分类处置。与市委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的实施办法》,全方位监测排查隐患。推动各区建立劳资纠纷分类处置工作预案,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参与处置30人以上劳资纠纷121件,同比下降44.2%。全年办结仲裁案件32205件,结案金额16.6亿元。四是强化欠薪综合治理。积极发挥欠薪保障制度作用,全市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企业120家、3025名员工,共计1936.9万元;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08宗。五是推进“法治信访”,分类处置群众投诉请求,规范诉求处理途径、工作流程。

各区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罗湖区开展“阳光普法促和谐”等主题普法活动;宝安区实现劳资纠纷四级预警;龙岗区共建立 1429个调解组织,近8成的劳资纠纷得以调解,近8成的劳资纠纷在街道以下解决;坪山区搭建劳资纠纷预测预警处置服务平台;龙华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厂区)创建活动,实现了在大型工业园及千人以上企业全覆盖。

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系统加强党的建设,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全局上下紧密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共开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各支部专题学习100多次。顺利召开2016年度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深入剖析整改,有力巩固和扩大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党支部集中换届。扎实做好党费收缴、补缴工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全局63个服务窗口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定期进行检查通报,促使各窗口单位强化职能,改进作风。对市纪委等上级部门在暗访中发现的民生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迅速整改并已初见成效。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局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成立审计监督处,作为我局独立的内部审计和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建立内控机制,开展内审监督。加强教育引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二方面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要全力抓好“五个坚持”,着力做好七方面重点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抓好“五个坚持”:

——坚持质量提升主题,实现人社事业有质量的发展。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城市质量提升提供支撑保障。发扬“工匠精神”,针对人社领域点多、面广、线长特点,树立精准意识,坚持靶向施策,在每个环节都做到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着力提升行政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推动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行驶。

——坚持供给侧改革主线,释放人社领域发展新潜能。深刻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的新使命,着力提升供给能力、释放供给潜力、提高供给质量、满足服务需求。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精简权责事项,大力实施强区放权。注重抓好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稳步推进“去降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智慧人社建设,围绕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的目标,积极领跑“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社领域业务的融合;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打造“掌上人社”,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办事便捷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坚持稳中求进基调,保稳定防风险促创新。深刻领会稳中求进精髓,在稳的主基调前提下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关口前移、加强研判,完善风险化解机制,提升应对能力。牢固树立创新是推进人社事业发展最根本动力的理念,围绕供给侧改革中心工作,打破思维定势、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攻坚力度、推动落实见效,全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职人员管理、人才体制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重点领域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开放发展引领,服务现代化国际化战略。以更加开放的视野谋划发展,以更加积极的作为配置资源,顺应全球化潮流,践行“一带一路”战略,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充分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主动作为、学习先进,引领人社工作发展,为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做出贡献。坚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以国际合作为驱动,推进技工教育发展模式实现新突破,打造适应产业发展、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为契机,拓展海外引才引智渠道,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以符合国情市情、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群众需求为原则,充分利用内外资源,促进开放开发,构建人社事业开放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大程度发挥人社部门的民生保障作用。坚持发展成果共建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将就业作为首要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实现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坚持社保是民生之福,不断完善社保体系、提升保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偿、失业有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努力促进公平和谐。

2017年着力做好以下七方面重点工作:

(一)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目标,更加注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党建主业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一是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思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围绕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标准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三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四风”改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全方位加强社保基金、专项资金、培训资金、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加强纪检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定实施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意见。

(二)以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服务全国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

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要积极践行“两个大局”战略思想,推动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和精准帮扶常态化、长效化。一是高标准推进援疆援藏工作。继续加强援疆援藏干部选派轮换和培训交流工作,为支持受援地发展提供人员保障。二是继续做好湖南湖北三县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建成脱贫攻坚在深就业贫困劳动力大数据管理平台,改善就业扶贫信息化建设应用基础环境。完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无缝对接。三是复制推广劳务协作模式。实施对广西百色、河池的对口帮扶,努力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四是贯彻落实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区域发展方案,推动社保一体化,促进我市“东进战略”与河源“南融行动”联动对接。

(三)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更加注重推动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任务。

就业是系统第一位的任务。要坚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完善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增长、提高就业质量。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帮扶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发挥好政策效应。三是突出抓好创新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市级示范性孵化基地评选。实施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引进专业人士和机构参加政府创业指导专家团队,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帮扶工作。四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巩固就业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就业指导培训,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研究应对新业态影响,努力防范失业风险。五是继续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降低企业负担。

(四)以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障是稳定器、安全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一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研究分析和应对准备,保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平稳运行,理顺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运作机制;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二是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启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推进“三医”联动,强化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罗湖区试点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付费;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扩大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试点医疗机构范围;探索活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和工伤保险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规范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三是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继续推进社保经办同城通办,实现服务标准化、管理扁平化;持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丰富社保经办服务渠道;拓展线上服务,推进“电子社保”;优化养老身份验证方式,加快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稳步推进“移动执法”;全面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五)以服务创新驱动,加快优质人才资源的战略性集聚为目标,更加注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各项人才工作,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一是落实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全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扩大博士后分时租用新能源车试点范围。二是完善以“孔雀计划”为引领的海外人才政策体系,优化留学回国人才引进服务,积极探索实行外国专家和外国人就业“两证整合”,推动被注销户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便利化。三是推进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设,优化技能培训补贴公共服务继续实施“技能菁英”工程和“鹏城工匠”评选,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试点,加快技工院校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中德先进制造技师学院筹建工作,积极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和参赛工作。四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猎头机构。五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各项任务,在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开展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师制度课题研究。

(六)以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促进城市质量提升为目标,更加注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要认真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总体部署,为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提供人才支撑。一是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及配套制度,完善我市分类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双百苗圃计划”。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完善高校和公立医院实施人员总量管理改革后的人事管理制度,做好政策衔接。修订人才紧缺岗位目录及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继续推进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下放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非编人员管理,分类施策。三是完善公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完善薪级工资。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符合高校、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拟定我市养老改革配套政策。四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改进安置办法,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和促进就业工作,继续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五是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着力做好全年各项考试的组织实施,构建并完善考务工作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考务管理措施,狠抓考风考纪建设,确保考试安全。

(七)以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为目标,更加注重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贯彻落实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加强源头治理,健全更加多元高效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探索开展新业态劳动用工问题研究,开展信访维稳、劳资纠纷形势分析研判,破解新型劳资纠纷处置难题。二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改革,推动盐田区升格为部省共建试点,推进坪山区开展省市共建工作。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发布制度,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三是完善劳资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加快覆盖全市、整合多部门信息的劳资纠纷风险预警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深化劳动监察“两网化”,加大对欠薪等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协同处置机制。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工作。四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出台全市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完善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争议专职仲裁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完善同案同裁机制,加强裁审衔接,提升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