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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黑鱼吃出两条尾巴,是失误还是消费欺诈?

03月03日 扬子晚报网 阅读1155

今天上午,一则名为《天宁区百脑汇猫咪爱上鱼被坑记,吃出两条这么大的鱼尾巴》的网帖在常州本地论坛上被置顶。一石激起千层浪,消费者纷纷觉得这家店里面猫腻大了:会不会鱼是早杀好了放在后厨,当面称鱼只是“形式”。为此,记者进行了了解。

消费遭遇:

一条6斤重的黑鱼吃出两条尾巴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陆先生。据陆先生介绍,2月28日晚上五点多,他带着阿姨等5人一起去天宁区的猫咪爱上鱼尝鲜,当时他们点了一条六斤的黑鱼,烹饪好锅端上来的时候,他们感觉分量不足,可瞧着锅很大,可能是视觉原因显得菜量少了,也就没太上心。

可是谁知吃到一半的时候,他们猛然发现吃出了两条鱼尾骨。“这骨头一看就是2斤重黑鱼的尾巴大小,经常去菜场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陆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吃到的鱼尾巴明显被油炸过,鱼骨也感觉不怎么新鲜。起初店家还试图狡辩,说这种油炸是为了保险,没毛病。后来硬是说要打电话给12315,店家才“服软”。通过理论,店家最终按照原单的价格打了对折,支付了150元得以了结。陆先生提供了照片给记者,确实骨头就是鱼尾部的骨头,而且表明金黄确实被油炸过。

店家辩称:

图省事厨师将两桌鱼骨一锅炸

带着疑问,记者拨打了这家店的电话询问详情,店家没有否认吃出两个鱼尾巴的情况。他们解释道,是因为在这波客人来之前,他们处理了一条3斤重的鱼,厨师在炸鱼骨的时候为了省时省力都在放在一个锅里炸,在盛放鱼骨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大意地将两条鱼尾骨盛放到一起了!

店家还辩称,在分量上他们绝对是足量的,并且对于鱼的处理,也没有像陆先生说的那样,完全把鱼肚切掉处理,他们只是把鱼肚上最肥的部分去掉,在陆先生认为的“油炸保鲜”的观点上,店家给出了不同说法,他们说,油炸是为了让顾客方便食用,因为鱼骨不炸会比较腥气。并不存在消费者认为的有不新鲜的鱼。

律师观点:

店家行为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一条鱼吃出两条鱼尾骨!这种情况消费者该怎么维权?为此,记者咨询了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吴继成律师。“就案件本身来说,店家的行为已经涉嫌消费欺诈。”吴继成表示,这起案件中,消费者只点了一条鱼,可吃出了两个鱼尾骨,明显不符合顾客“六斤的鱼”的要求。也就是说,店家所提供的菜品与顾客所要求的不一致。这个事实成立,那么这就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涉及消费欺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店家应“退一赔三”。

倘若店家拒绝赔偿的,消费者可将证据保存好,通过司法部门检验,进而采取措施维权。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与店家协商处理;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