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据公布的内容显示,与原来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与现有监管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作了调整,取消了许可检验机构指定、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等五项。
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于忠实义务,《公司法》第148条进行了详尽的列举式规定;但对于勤勉义务,《公司法》未对勤勉义务的情形进行列举式规定,
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结合本市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结合本市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多年来,围绕法人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及责任承担的纠纷处理,已成为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等实践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民法总则在以往立法与司法解释所积累经验的基础上,
11月6日,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发布会在京举办。会上发布了《餐饮业品质餐饮示范导则》、《餐饮业就餐区和后厨环境卫生规范》、《餐饮业客用卫生间清洁卫生示范导则》、《餐饮业文明服务导则》、《餐饮业外送环节操作规范》、《餐饮业操作过程微生物风险控制指南》、《餐饮业中央厨房食品标签指南》及《自动售贩机冷链鲜食餐品制作、配送及食用管理规范》八项团体标准。中国烹饪协会会长姜俊贤、副会长冯恩援、标准起草单位代表
担保具有无偿性,该特点决定了担保人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具体。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合同中签字,但①未加盖公司印章,除非②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签字系代表公司意思表示的职务行为,否则,不能认定公司因此承担担保责任。